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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积金缴费基数
截至2024年,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依据上一年度(即2023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并需符合当地规定的上下限标准。根据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通常每年6-7月更新),2024年度(执行周期一般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如下:
一、缴存基数
上限:不得超过汕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根据公开数据,2023年汕头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约为95,000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折合月均约7,917元。
因此,2024年度缴存基数上限约为:7,917 × 3 ≈ 23,751元(最终以公积金中心正式文件为准)。
下限:不得低于汕头市最低工资标准。
汕头市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1,720元/月(自2023年8月起执行,适用于金平区、龙湖区等中心城区;部分县区可能略低,但公积金缴存通常参照市区标准)。
实际缴存基数 = 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但须在上述上下限范围内。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均为 5%–12%,具体比例由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且单位与个人比例应一致。
例如:若单位选择10%,则单位和个人各按10%缴纳。
三、月缴存额计算公式
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比例
即: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单位比例 + 个人比例)
示例:
某职工2023年月均工资为8,000元,单位选择12%比例,则:
缴存基数:8,000元(未超上限)
单位缴存:8,000 × 12% = 960元
个人缴存:8,000 × 12% = 960元
合计月缴存:1,920元
四、注意事项
1、每年7月左右会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调整申报。
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
3、具体执行标准请以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官方通知为准(网址:http://gjj.shantou.gov.cn/)。
建议您登录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最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或拨打服务热线 0754-12329 咨询确认。
🕐 2026-05-19 0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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