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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公积金缴纳基数
截至2024年,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并需符合当地规定的上下限标准。具体如下:
一、缴存基数上下限(以2023年度数据为参考,适用于2024年度缴存)
最低缴存基数:通常不低于广东省或潮州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潮州市目前(2024年)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湘桥区、枫溪区:1720元/月
潮安区、饶平县:1620元/月
实际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一般以此为基础,但部分单位可能按实际工资申报,若低于最低工资则按最低工资执行。
最高缴存基数:一般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根据广东省及潮州市相关统计公报,2023年度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高缴存基数通常为22,923元/月(该数值基于2022年全省或全市社平工资计算,具体以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通知为准)。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比例,且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
三、举例说明
若某职工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则2024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为8,000元。
若单位缴存比例为10%,则:
单位每月缴存:8,000 × 10% = 800元
个人每月缴存:8,000 × 10% = 800元
合计月缴存额:1,600元
四、注意事项
1、每年7月左右,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发布年度缴存基数调整通知,明确新一年度的上下限及执行时间。
2、缴存基数需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或瞒报。
3、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基数和比例参照相关规定。
建议
请访问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chaozhou.gov.cn/)或拨打服务热线 0768-12329 获取最新官方文件和具体执行标准。
注:以上信息基于公开政策整理,具体执行以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正式通知为准。
🕐 2026-03-23 18: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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